我是一个俗人,甚至俗的特厉害。
 
俗人嘛……也就没什么高雅的兴趣爱好。尽管平时也长想着能玩点那陶冶情操的,尤其是懂得追女生之后,总希望学会一两样乐器,觉得那样特酷,100%可以吸引小姑娘们的注意。什么萨克斯呀,小提琴呀那种特绅士的咱玩不了,学个吉他什么的还不成吗?
 
… … … …

靠……我是笨,全没学会,没办法!就是没有艺术细胞,这一点我老爸绝对深有体会,好歹他也是艺术家出身。

小时侯我捧着他的二胡长大的,二胡知道不?那种特艺术、特沧桑的。那时候他让我学笛子,不过我半途而废,刚学会了认谱和音阶,就被武侠小说迷的茶饭不香,老爸一看我这样德性,也就放弃了对我艺术细胞的培养。

上初中的时候每年都有个毕业典礼的,每个班都选几个人去搞个小合唱。是吧,你说人家毕业关我们小孩子啥事啊,不过我们得去,老师安排的。

我也去混过,不过老师总是让我站一边,我爸妈不乐意了,跑去质问老师,“您怎么光让我儿子站一边啊……?”老师说“不是不让您儿子站台中间的,实在是这小子唱得特难听,也学不好,要不是看他长的白白嫰嫰可以在台上充个样子,连站个边的都轮不上他……”
 
说的可伤人了,不过我挺坚强,一直活到了现在还好好的,有时候回家路上碰到我老师的,我就放声一曲: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她吓了一跳,哟,这不是某某某么?回来了啊,有空到老师家坐坐?
 
靠,丫的全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