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法律评论

游云庭纵论IT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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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有权主张逾期未消费的团购款吗?

近日,因某团购网站的“过期退”活动在业内引发了不小的争议,该网站承诺,只要消费者申请,将向消费者退还逾期未消费的团购款。不少记者朋友就此向笔者咨询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就谈下个人的见解。

一、团购的法律关系中涉及团购网站、实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商户、消费者三方,会不会出现团购网站同意退还逾期未消费的团购款,但商户不愿意退,导致无法操作的情况?笔者认为:不会出现此情况。

目前的团购网站基本采用买断经营的方式销售团购券,即网站先向实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商户购买产品或服务,然后转售给消费者,具体操作中,团购网站先付部分预付款给商户,等团购结束后再根据实际消费金额与商户结算。这种情况下,到期未消费的团购款实际由团购网站掌握。因此,团购网站向消费者退还逾期未消费的团购款并没有技术上的障碍。

二、实践中团购网站是不是退还逾期未消费的团购款?笔者的了解是:多数网站一般不退,所以此次某站宣布退款行业反响不小。笔者查看了另两家业界排名前五之内的团购网站,它们都规定了两种可以退款的情况:1. 团购结束时没有凑够团购人数;2. 团购成功后,商家因意外原因临时出现停业或搬家的情况。显然,过期未消费的团购券不在退款之列。

不退还逾期未消费的卡券的款项并非团购行业独有。在大家熟悉的月饼券、洗衣券、蛋糕券领域都存在过期不退的情况。但团购是个新生事物,目前各大网站对过期未消费的团购券如何处理也比较灵活,也有一些人性化的操作,比如会在到期前发送提醒短信,而且即便到期,如果消费者对网站不予退款未消费的团购券反应强烈的,团购网站还是会退还一定比例甚至全额的款项。 

三、团购网站对过期未消费的团购有退款义务吗?笔者认为,不可一概而论,但基本原则是:如果团购网站没有承诺向消费者退还过期未消费的团购券价款的,一般情况下没有法律义务退款。但下列情况下,团购网站应当退款:团购券销售过多,导致消费者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消费;团购券消费期限明显过短;发生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导致消费者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消费等。

理由如下:团购的商业模式理论上是一种附条件民事行为,内含如下条件:1、规定时间内购买某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达到一定人数;2、消费者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进行消费。该模式隐含的内容为,如果消费者未在约定的期限内进行消费的,则无法退回上述款项。这种模式并不违反任何明示的法律规定,可以推定为合法。当然,目前大多数网站没有明示逾期没有消费的团购券不予退款,这种做法也不甚规范,建议团购网站对此进行明示。

本文作者:游云庭,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电话:8621-52134900,Email: yytbest(@)gmail.com,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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