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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云庭纵论IT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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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调查国产3G网卡与政府补贴法治化

近日,两则与政府补贴有关的新闻引起了笔者的注意。新闻一、华为中兴3G网卡遭欧盟反补贴调查案http://is.gd/feodd 。欧盟委员会先后对宣布对中国产无线广域网卡(WWAN)发起反倾销、保护措施调查和反补贴调查。欧盟的申诉书指称的补贴主要包括政策性贷款、企业所得税减免、地方建厂的优惠政策、进口关税项目优惠、国家拨款、以低于市场价格获得原料和补贴、地方政府优惠等。欧盟还认为,因政府干预,中国的贷款利率是扭曲的,低于市场利率,因此也形成政府补贴。

新闻二、国内家电节能补贴造假案http://is.gd/feoeI 。为刺激内需和促进节能社会的建立,国家从2009年中起对符合节能标准的空调厂商进行补贴,每销售出一台节能空调,厂商可以获得最高850元的国家补贴。广东的两家上市公司的财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分别获得了6.26亿和5.96亿的财政补贴。但随后在检查中发现,但弄虚作假问题严重,高达95.02%的信息属虚假信息或无法核实,抽查7928台仅能确认150台。除了内资企业,松下、三星等外企也在检查中暴露出了不少问题。

以上两个案例只是冰山一角,最近屡见报端的家电下乡、汽车购买补贴都有类似报道。而在光电、风能发电等新能源领域,因中国的产业政策倾斜,相关企业获得了大量补贴,欧美相关的产业界及政府对此也颇有微词。他们的主要意见是,中国政府的干预破坏了市场的自由竞争,对欧美的本国企业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笔者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竞争的背景下,各国政府对于战略性领域进行扶持是一个正常的现象,美国的互联网产业发展之初,也曾受到美国政府的积极扶持。但是,作为一个法治国家,政府补贴的行为应该由法律进行规范和约束,这样才能保证制度的有效运行。

一、补贴透明化。欧盟所提出的补贴范围基本涵盖了政府的扶植产业政策,现行的政府对国内企业的补贴包括中央和地方两部分,地方政府为了争夺优质企业的投资往往还能给出超乎寻常的补贴,对于这部分张五常教授津津乐道的政府竞争鼓励企业的行为,目前在运行中已经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欧盟调查中兴、华为的案件中,如果政府补贴法治化运作,估计这两家企业不一定能得到那么多产业优惠政策,说不定可以避免被调查。笔者认为,是时候立法确定补贴的标准和各级政府的权限,把补贴法治化、透明化了。一方面可以促进公平竞争、防止滥发补贴和遏制官员寻租,对纳税人也有交代,另一方面,在企业对外应对反倾销、保护措施调查和反补贴调查时,我们也可以理直气壮的进行应诉,而且事实上,很多外商投资企业也享受着这部分待遇。

二、对骗取政府补贴资金的欺诈行为进行处罚。一般接受补贴的都是大企业,适用刑法有难度。同时,部分骗取补贴的行为除了生产企业外,还可能涉及原料供应、销售、安装等产业链下游,这部分帮助造假、自身也获益的企业,也应该进行处罚,但因为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政府补贴进行规范,因此,目前行政处罚的打击力度还不够。如果打击力度不够,就容易造成守法企业受损,违法企业得益的劣币驱逐良币效应。

当然,现行的法规也是可以充分运用来打击欺诈政府补贴行为的。滥用政府补贴的行为归根结底是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还兼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特征。如前述的空调补贴欺诈,就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在这些法律中,对于企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都是明确的,最高往往是违法经营额数倍的罚款。

三、 监管责任的明确。由于法治化的不健全,目前的政府补贴可能更多是事后监管,法治化的目的就是把对于补贴资金发放、使用的监管责任进行明确,变事后监管为全方位监管,只有监管者被赋予了监管责任,其才有驱动力对补贴的发放、使用进行常态化监管,否则,单靠事后处罚,还是很难杜绝欺诈现象的发生。

本文作者:游云庭,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电话:8621-52134900,Email: yytbest(@)gmail.com,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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