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法律评论

游云庭纵论IT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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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决定不起诉谷歌图书

摘要:虽然笔者不认同谷歌图书未经许可扫描尚在版权保护期内图书作品的行为,但与其竞争对手的音乐搜索、软件搜索等产品相比,谷歌图书的行为还算不上Can’t be too evil(非常邪恶),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其至少没有传播他人的作品。斟酌以后,笔者决定,近阶段不参与起诉谷歌。

正文:约半个月前,笔者写了篇博客:《谷歌图书馆版权争议的法律思考》。文章发表后,笔者居然在谷歌图书上找到了我和妻子共同翻译的18世纪英国法学名著《英国法释义》的信息,也就是说,该书也被谷歌图书扫描收录了。

谷歌图书对收录的图书以三种方式处理,第一种,全文或部分章节公开;第二种,显示少部分页面节录;第三种,不显示预览,仅显示出版社、作者、出版时间,ISBN信息。笔者夫妻拥有翻译版权的图书在谷歌图书中的收录方式属于前述第三种情况。为进一步求证此事,笔者遂向谷歌公司网页上列明的电子邮件地址发了邮件询问此事,邮件发出后三天,收到了谷歌方面的回信。

笔者的去信:您好!我是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英国法释义》一书的翻译者,发现在google图书网站可以搜索到该书的相关信息。网址如下:http://books.google.cn/books?id=0p34GAAACAAJ&dq=%E4%B8%8A%E6%B5%B7%E4%BA%BA%E6%B0%91%E5%87%BA%E7%89%88%E7%A4%BE+%E2%80%9C%E8%8B%B1%E5%9B%BD%E6%B3%95%E9%87%8A%E4%B9%89%E2%80%9D

我的问题是,google公司是否扫描了此书并转换为电子格式文档存入google公司的硬盘,如果已经扫描,是什么时候扫描的,该扫描行为是否得到了该书的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的事先许可?我的联系电话是:×××××××----游云庭

谷歌的回信:由云庭(把我的名字写错了,应为“游云庭”)先生:感谢你发来的电子邮件。谷歌图书包括两个部分,也就是谷歌书籍图书馆项目和谷歌书籍伙伴项目。这一和解涵盖谷歌图书馆项目在未经权利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正在复制的书籍。由于这一和解尚未终了,所以根据这一和解进行的书籍页面目前没有被谷歌所显示。

但是,你的电子邮件提供的链接是伙伴项目。谷歌目前根据其谷歌伙伴项目正在谷歌书籍搜寻中显示某些书籍的预览页面,而这并非这一和解的组成部分。谷歌只有得到了书籍的一个或者多个权利所有人的许可才会显示伙伴项目中的书籍。但是,如果你认为谷歌未经你的允许而显示了你的书籍的页面,那么你就应该与你的经纪人、出版社联系,或者与谷歌直接联系。你可以通过 books-support@google.com 与伙伴项目联系。

如果你还有问题,请拨打免费电话与我们联系,号码是 ××××。我们可以在美国中部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 8 点到下午 6 点和你通话。--和解管理员

根据谷歌回信的内容,显然该公司已经扫描收录了《英国法释义》一书。笔者对谷歌这样一家标榜Don’t be evil的公司在未经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就以扫描的方式复制此书感到非常遗憾。为翻译《英国法释义》一书,笔者和妻子付出了非常大的努力,笔者个人曾在一年多时间里每周有5-6天工作14-16小时。因此,笔者一度考虑起诉该公司。

但是,近日的一些情况让笔者重新考虑了此事,根据目前的媒体风向,似乎谷歌图书未经许可收录中国作者作品的事件已经有政治化的倾向。虽然笔者不认同谷歌图书未经许可扫描尚在版权保护期内图书作品的行为,但与其竞争对手的音乐搜索、软件搜索等产品相比,谷歌图书的行为还算不上Can’t be too evil(非常邪恶),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其至少没有传播他人的作品。斟酌以后,笔者决定,近阶段不参与起诉谷歌,此决定亦得到了妻子的支持。此文写就之际,传来了中国作家棉棉起诉谷歌的消息。虽然自己不起诉,但笔者尊重他人维权的努力,祝棉棉小姐好运!

本文作者:游云庭,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电话:8621-22116000,Email: yytbest(@)gmail.com,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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