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8日

     摘要: 证明: C++中的友元运算符函数operator@不能属于任何类, 也就是说该友元不能是友元成员.

proof:


友元运算符函数只能是一般的类外部友元函数, 而不能是属于某个类的友元成员函数. 如果operator@是A类的成员函数, 同时又是B类的友元, 假设@是m目运算符, 则A类要求operator@只带有n-1个参数. 但同时作为B类的友元, B类要求operator@带有n个参数(因为没有B类的this指针), 由此矛盾.


哇哈哈, 竟然证明C++的语言特性, 这倒是第一次, 值得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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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09-08 21:37 樱木 阅读(361) | 评论 (0)编辑 收藏